1)通過養犬管理服務電子信息系統記載、更新犬只和養犬人信息;
2)對犬只進行狂犬病免疫;
3)為犬只植入或者安裝電子身份標識;
4)協助養犬人辦理養犬登記業務;
5)開展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委托的其他服務。
09、對于寵舍從業者,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幾點:
市公安機關應當設立犬只留驗場所,區公安機關可以設立犬只留驗場所,接收、檢驗和處理棄養、流浪、扣押、沒收的犬只。
12、對于寵物殯葬從業者,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拋棄犬只尸體,不得設置墳墓埋葬犬只尸體;不能自行妥善處理犬只尸體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將犬只尸體送衛生處理單位作無害化處理;衛生處理單位不得拒收犬只尸體,處理犬只尸體不得收費,并應當出具相關處理證明;衛生處理單位應當在養犬管理服務電子信息系統記載犬只尸體接收和處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