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禁止食用下列野生動物及其制品:
(一)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以及其他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
(二)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
禁止食用用于科學實驗、公眾展示、寵物飼養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動物及其制品。
? 可以食用的動物包括:
(一)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所列的豬、牛、羊、驢、兔、雞、鴨、鵝、鴿、鵪鶉以及該目錄所列其他以提供食用為目的飼養的家禽家畜;
(二)依照法律、法規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動物。
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提供食用為目的,生產、經營禁止食用的動物及其制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以提供食用為目的生產、經營禁止食用的動物及其制品的行為提供場所或者交易服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提供食用為目的,繁育、飼養禁止食用的動物;因科學實驗、公眾展示、寵物飼養等非食用性利用繁育、飼養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條例還規定,禁止以藥膳名義食用或者生產、經營禁止食用的動物及其制品。推行可食用動物冷鏈配送。禁止私自屠宰家禽家畜,銷售私自屠宰的家禽家畜;以提供食用為目的向消費者銷售家禽家畜活體。
食用禁食野物動物最高罰30倍
農業農村部:
牛蛙、部分龜鱉等不禁食
3月4日,農業農村部緊急印發《關于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革除濫食野生動物決定的通知》,明確中華鱉、烏龜等列入《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物種和農業農村部公告的水產新品種兩棲爬行類動物,按照水生物種管理。 這也意味著,它們不列入禁食野生動物名錄。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就以下問題回答深圳新聞網記者提問:
《條例》出臺的背景和重要意義是什么?
2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后,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按照市委要求,立即啟動《條例》制定工作,以最嚴的立法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體現深圳先行示范。
3月31日,深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了《條例》。制定《條例》是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黨中央決策部署的實際行動,是防范公共衛生安全風險、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客觀需要,是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打造城市文明典范的必然要求。
《條例》對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是如何規定的?
《條例》全面貫徹《決定》精神,第二條將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其他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全面納入禁食范圍,與《決定》要求是一致的。
在此基礎上,還明確禁止食用用于科學實驗、公眾展示、寵物飼養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動物及其制品,主要考慮到這些非食用性利用的動物有其特殊的飼養目的和飼養方法,在檢驗檢疫標準上與供食用的動物不同;同時,貓狗作為寵物,與人類建立起比其他動物更為親近的關系,禁止食用貓狗等寵物是許多發達國家和香港、臺灣等地區的通行做法,也是現代人類文明的要求和體現。
《條例》為什么要規定可食用的動物范圍?
《條例》規定推行冷鏈配送、禁止私宰和畜禽活體交易是出于什么考慮?
深圳多年來依照《廣東省家禽經營管理辦法》和《深圳市畜禽屠宰與檢疫檢驗管理條例》,實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的產品供應模式,實施家畜定點屠宰,積累了較為豐富的經驗,隨著冷鏈物流技術的提升和冷鏈溯源的逐步成熟,深圳有條件在全國率先將冷鏈配送和集中屠宰模式擴大到所有家禽家畜。
《條例》明確規定推行可食用動物冷鏈配送、禁止私宰家禽家畜及相關行為、禁止以提供食用為目的向消費者銷售家禽家畜活體,既有利于提升動物食品檢驗檢疫和安全監管水平,確保動物食品質量安全,又有利于減少人類與動物的不適當接觸,避免人獸共患的疫病向人類傳播擴散,同時也防止野生動物通過農貿市場、超市、餐館等端上餐桌。
文章采集于:南都記者 張小玲/公眾號深圳大事件
編輯:唐澤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