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條例草案,為了堅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從源頭上控制重大公共衛生風險,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深圳將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
條例將制定頒布《深圳特區可食用動物名錄》,并明確規定,任何人不得食用或者組織食用《名錄》以外的動物及制品。
名錄包括:人工飼養的陸地動物豬、牛、羊、驢、兔、雞、鴨、鵝、鴿、鵪鶉和法律、法規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動物。違反規定食用《名錄》之外的動物,將被處以500—5000元的罰款,組織食用者處以5000—50000元的罰款,違法生產經營者,除罰款外,依法吊銷相關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我們注意到,在名錄中并無貓狗等伴侶動物,也就是說,如果立法通過,以后在深圳制售、食用貓狗等伴侶動物都是違法行為。
據介紹,在這次立法工作中,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準備使用特區立法權。《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草案將在近期對外公布全文,并向社會征求意見。
其實深圳特區在愛護動物方面一直走在全列,早在2011年就擬立法禁食貓狗肉,但因種種原因沒有實行。
而在去年,全國首個寵物公園也落戶深圳,其中的寵物區除了專門的活動場地外,還有寵物科普知識欄、訓練設施、配套洗手池、寵物便池等設施。
針對文明養犬,深圳城管部門一直都在努力探索,符合深圳定位和未來城市發展的養犬管理之路。
也將是中國動物保護邁出的堅實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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